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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中心地位的实施意见
    2019-03-20  点击:[]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建筑学院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实抓好教学质量的建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各教研室不仅要有明确的认识,而且要明确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教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成立以院长和总支书记为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长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教学质量,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教学工作上,要经常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研室主任主持日常的教学、实训工作,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教学工作例会,研究讨论教学、实训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教师和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教学、实训第一线的情况。

    二、切实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加强教学管理工作

    1.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全体教职员工都要关心,教研室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发挥教研室教学一线的作用,开拓性的开展工作,要抓好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主任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对本教研室教学质量承担主要责任。要按照教研室评估标准对教研室进行全面评估,将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教研室达标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2.鼓励教研室在抓好教学研究工作的同时,开展对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成果视同科研成果。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学和管理制度

    1.制定学院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各类教师培训工作,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上岗及晋升的依据,加强教师的岗前培训,新教师开课前、新课程开课前要组织进行试讲,达到要求方可开课。

    2.明确教师岗位责任。凡进入教师系列的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必须讲授两门以上本科课程,同时要开设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

    3.教师晋升职称,必须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成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小组。小组人员由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负责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达不到教学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暂缓评审高一级教师系列职务。

    4.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学科教学质量的保证,关系到学科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学院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重点培养,政策上给予倾斜。

    5.完善鼓励教学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规定教学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各职务岗位职责,设立院级教学优秀奖。

    6.完善制约机制,对于随意迟到、早退、调课、听课等违反教学规律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与奖励性绩效挂钩。

    四、全力投入人才培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教师应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2.教师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必须做到认真备课和准备教案。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要适时抽查教师的教案和备课、批改作业情况。在评聘高级职称教师系列职称时,有关教师应提供近期主讲课程教案及课程教学进度表的原件。

    3.禁止教师在课堂上传播与党纪国法相悖的言论,禁止教师传播民族分裂的言论和宗教教义,教师应主动维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对不负责任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甚至取消其授课资格。教师要教书育人,爱护、教育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其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4.教师应将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努力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中可吸收的内容,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对优秀成果要给予奖励。

    五、进一步加大教学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坚决落实学校关于教学经费投入的有关规定,以保障教学、科研、实训等业务,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教学差旅等基本经费。

    六、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1.要将学风建设作为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与学籍管理。

    2.要严肃学习纪律,强化考试管理,严格评分标准,坚决杜绝考试舞弊现象。

    3.教师应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配合学校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精神,排除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努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七、进一步强化能力培养,推进素质教育

    1.要利用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强化能力培养。

    2.大力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参加专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3.高度重视实习工作。要按照学院实习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学院要定期召开实习总结暨表彰大会,对在实习中良好地完成实习任务,成绩优秀的学生及进行表彰。

    4.高度重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质量。各等级毕业论文都要写评语,评为“优”的一定要通过答辩,并严格控制毕业论文的优秀率,确保质量。

    八、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1.要建立教学质量管理、监控和保障体系,实行院、系、教研室三级质量控制和管理系统,充分体现科学化、信息化的特点,并将教学质量置于广大学生、教师监督之下。

    2.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教研室主任主持日常工作。要选好配好教学秘书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教学秘书在教学院长的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具有监控教学质量的责任和义务,对教学工作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应保持经常性的督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执行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3.加强课堂教学质量控制,加大听课检查力度,每学期院长至少完成8节课的听课任务,教研室主任至少完成8节课的听课任务,每位专任教师至少完成6节课的听课任务,要作详细的听课记录,并开展评课活动,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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