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国家关于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运营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2、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内部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运营学校的经营性资产,承担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4、负责监督管理资本的运作、资源和资产的开发和利用。
5、负责指导、监督安徽科院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依法经营。
6、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
7、承办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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