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术道德建设,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严肃处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现就威尼斯官网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处理办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等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方式及时间
(一)检测方式: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应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查,具体检测方式及送检要求等将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另行通知。
(二)检测时间:各教学院(部)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送检工作,其检测结果将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的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 检测结果
| 检测性质初步认定
|
A
| R≤35%
| 通过检测
|
B
| 35%<R≤50%
| 未通过检测,疑似有抄袭行为
|
C
| R>50%
| 未通过检测,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二)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
1、A类:文字复制比R≤35%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答辩,是否需要修改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2、B类:文字复制比35%<R≤50%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未通过检测,疑似有抄袭行为,采取如下处理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不得参加答辩。
(2)毕业论文(设计)须在教师指导下予以修改,修改后予以复测,复测合格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复测费用由同学自行负担。
(3)复测仍不合格者,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之一,报教务处审批。
①经审核,同意答辩,但成绩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级。
②经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存在较严重的抄袭现象,不得参加答辩,责成重新撰写延期至下一届参加答辩。
3、C类:文字复制比>50%,毕业论文(设计)视为未通过检测,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无较严重抄袭行为,经报送教务处审批,可参照B类第(2)(3)条予以处理;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确存在严重抄袭行为,则按照如下方法予以处理:
(1)取消当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2)责成该生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经复测合格后,延期下一届予以答辩。
(3)不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或复测仍不合格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计分,该生需重修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及奖励
1、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全校本科学生优秀论文(设计)评选活动,评选校级优秀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5%。
2、二级学院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由教务处组织进行抽测,抽测结果其文字复制比超过20%的,不得评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3、获校级优秀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其指导教师发给荣誉证书,论文(设计)可报送省教育厅参加其组织的全省高校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论文评选。
四、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