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检和结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年10月12日】 【单位:】 【作者:】

各教学院(部)、项目主持人:

根据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对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项目中检和结题工作,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注册用户

请所有项目主持人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 注册用户,注册时,需要填写管理员姓名(程亮)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点击注册。

二、中检

所有在研项目都需要参加中检。在系统界面上选择学校入口登陆,中检、结题都将使用在线Office的方式进行文档编辑,需要在线安装PageOffice控件,中检报告填写完毕后选择提交。

三、结题

1、流程

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省级人文项目和高校省级自然项目在省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中先提交中检材料,再填写结题报告(教育厅科研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9/SRMIS),上传研究成果,下载打印结题报告。除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外,凡能达到结题要求,欲参与此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主持人请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具体流程。

2、各类项目具体要求:

(1)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

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显示待结题状态的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如已参加学校每年集中课题检查,检查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请在系统中填写结题报告,上传项目成果。由于教育厅不再立项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此前立项的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结题工作务必在此次课题检查完成。

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显示已结题状态的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请在系统打印输出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

(2)重点项目

所有待结题重点项目(包括系统明确显示重点自筹的项目)先需要在系统中自动生成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填写结题报告,上传项目成果。

项目负责人将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装订成册报送科研处。2014年度(含2014年)之前立项的重点项目结题工作将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如不能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在系统中操作),但只可延期一次。

(3)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结题参照重点项目结题程序与要求,但重大项目必须会评答辩结题。

(4)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各一式两份;

待结题的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各一式五份;

待结题的重大项目:《任务合同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一式五份

已结题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各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结项报告》等所有涉及财务、外语专项上海外研社盖章需结项申请者本人自行办理;

(2)依据项目管理规定,项目成果中出现以下情况,科研处不予受理其结项材料:主持人没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成果;成果没有课题名称及编号;成果与科研项目无相关性;成果没有达到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

(3)根据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如有在研教育厅科研项目,不能再次申报教育厅科研项目。

(4)如出现项目主持人离职、无法继续研究等情况,请项目依托单位出具项目处理意见,以单位公文报送科研处。

五、时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以便于科研处组织鉴定,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结项手续。结项材料集中接收时间: 10月24日—10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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