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6年09月05日】 【单位:】 【作者:】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计秘〔2016〕415号)文件,为做好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任务目标,按照“全省抓创 新、优先抓转化、重点抓产业、突出抓项目、关键抓结合”基本思路,组织实施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项目要聚焦指南,突出培育,对接需求,发挥 绩效;以项目为抓手,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根据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科计〔2015〕63号)精神,省级科技计划整合六大类。本次申报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包括面上攻关,科技强警、重大科学仪器、援藏援疆援青和对外科技合作专项。

现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指南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申报除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凡在本省注册1年以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均可根据指南要求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能为完成项目提供自筹资金及必要的保障条件。

2. 符合多个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多个分配指标的单位除外)。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项目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4. 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当年度有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已承担省重大专项项目的同一企业,不得再重复申请2017年重点研发计划面上项目。

5. 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以上未验收且未说明的单位;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一年以上未验收的单位;在年度审计或财政检查中出现问题且整改未见效的单位;有省级项目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单位,皆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凡在形式审查中发现有违背上述五项条件的申报单位,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将在明年扣减管理部门推荐指标。

三、申报名额

1. 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面上攻关项目威尼斯官网可申报1项;

2. 科技强警专项项目不限额;

3. 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威尼斯官网可申报2项;

4. 对外科技合作专项威尼斯官网可申报2项;

鼓励各教学院部及教师尽快主动联系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从地方科技局渠道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严格对照条件,进行形式审查。

2.请申报人员于9月7日前到科研处备案;

3.项目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

4.请申报单位务必于9月16日前将申报书与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36@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遴选审核,遴选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科研处在申报系统正式推荐。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7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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