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和非职务发明人:
为了充分发挥专利资助资金对自主创新的引导激励作用,进一步做好全县专利资助工作,现就办理2013年度第二批(下半年)专利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和非职务发明人在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滁州市国内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凤阳县国内授权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可从我局网站(www.fykjj.com)下载);
(二)复印专利证书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三)企业申报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四)对于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的申请,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详见:国内专利申请人资助表填写说明要求)于2014年3月30日前报至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业股。逾期未申报的,不再给予资助。
联系人:亢品志、岳莎莎
地址:县政务中心锦绣园240
联系电话:6713701
特此通知。
附件一:滁州市国内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附件二:凤阳县国内授权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附件三:国内专利申请人资助表填写说明
凤阳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01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