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4年7月9日至8月19日专利资助的通知
各专利权人:
为贯彻落实《凤阳县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中新的专利资办法,在2014年7月9日—8月19日期间的授权专利继续按《凤阳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暂行)》(财行〔2012〕105号)办理,现将办理2014年7月9日—8月19日期间的授权专利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证书授权时间在2014年7月9日—8月19日)均可申请专利资助。
二、工作程序
由凤阳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资助申请工作。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安徽省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凤阳县国内授权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可从我局网站(www.fykjj.gov.cn)下载);
(二)复印专利证书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三)职务发明单位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的为企业营业执照复本;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组织的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非职务发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四)对于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申请的,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详见:国内专利申请人资助表填写说明要求)于2014年10月26日前报至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业股。逾期未申报的,不再给予资助。
联系人:亢品志、岳莎莎
地址:县政务中心锦绣园240
联系电话:6713701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省发明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凤阳县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3、凤阳县国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4、凤阳县国内授权外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5、国内授权专利资助表填写说明
注:在此期间授权的发明专利市级资助到年底统一按新的发明专利资助办法申请资助。
凤阳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