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基金委《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已在基金委网站发布(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904.htm),2015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结题及进展报告提交等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基金结题及进展报告提交工作进程安排如下,请认真执行,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结题
2014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签字后报送两份(科研处留存一份)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纸质结题报告内容应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中经费决算部分只决算国家基金委所拨经费,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盖章由项目负责人办理。考虑时间较紧和财务审计等工作假期办公不便等问题,请负责人在1月15日前整理好《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到财务处和审计处确认审核盖章。
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2日(星期一)前将结题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按逾期待结题处理,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相应的限项范围。
二、项目进展报告
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有关要求也可到基金委网站查询,请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教师于2014年12月31日(周三)前上传年度进展报告电子文件。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 结题项目清单
2. 中期检查项目清单
科研处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