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 tab442/ info72166.htm)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变化
1.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无需向基金委报送纸质申请书。但是为了便于形式审核,申请人需提交纸板申请书及其相关附件下载打印版,并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申请书内容及版本号一致。
2. 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科学问题属性:
A鼓励探索,突出原创:是指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B聚焦前沿,独辟蹊径:是指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C需求牵引,突破瓶颈: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D共性导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3.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2)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3)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4)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5)系统新功能:项目参与人需要网络确认;新增回避专家录入功能,无需纸质信函。
4.优化人才项目资助体系
1)自2019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两年期资助项目;自2020年起,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
2)有关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协调要求,将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另行通告。
5.优化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模式,缩短资助期限:在资助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资助期限由6年缩短为5年。增加资助规模:由之前的每年38项增加到46项。每个科学部在原有指标基础上各增加1项。取消延续资助。
6.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2018年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在线签署维护公正性承诺的基础上,2019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2.请申请人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填写附件1新申请人填开户信息表)。
3.申请人和参与人必须在ISIS系统中确保使用唯一的身份证件号,即:拥有中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号,拥有外国籍的人员一律采用本人有效护照号。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
5.请认真阅读“科研诚信须知”,申请人是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直接负责人,申请人须确保申请书和相关申请支撑材料符合事实,真实有效,无错误、无虚假,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学院/医院对申请书是否合规、完备和真实负有审查职责。
提醒:ISIS系统将提交后的申请书正文部分和数据库中(包括当年申请的和往年申请获批和未获批的)各学部、各类项目申请书进行相似性比对,并将相似性比对结果反馈给评委或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四、申请书提交和报送时间
1.学院审查及专家评阅后的退修与重新提交
申请人务必于3月1日前将申报信息一览表(二级单位excel汇总表,附件2)1份、形式审查明细表1份(附件3)及纸质申请书1份(申请人在线电子版提交后下载的正式打印稿,除签字盖章页外应双面打印;含附件原件材料的完整申请书;版本号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版一致;重点项目、优青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提交相关附件下载打印版)报送所在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和评审,各学院于3月5日前修改意见及建议反馈申请人,申请人修改完善后于3月7日前再次提交。
提醒: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签名应采用楷体(能够清晰辨认),并保证签名和打印的姓名一致。主要参与者签字页的顺序与电子版一致。
2.科研处形式审查后的退修与重新提交
各单位于3月8日前将修改后的纸质版申请书及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1份,要求同前)报送科研处,学校科研管理人员于3月9日-11日对标书再次形式审查,为避免因各种格式审查不合格问题而导致相关的申请书基金委不予受理,全校所有申请书务必在上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提交(到依托单位)。经格式审查后的申请书随即从ISIS逐项退回给项目申请人修改,各单位同时领回纸质版申请书,并督促申请人对照修改意见修改后于3月12日前再次提交。
3.最终版系统确认上传及纸质申请书的报送
科研处3月13日逐项系统审核确认,申请人打印输出科研处审核后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并于3月14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审核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排序打包,报送纸质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附件:
1.申报ISIS申请开户信息表
2 .2019年度家自然申报汇总表
3. 2019年国家自然基金形式审查要点
科研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