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与实践基地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实验室安全无小事”的理念,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实验室与实践基地安全工作责任制。
2、要在放假前对所辖的实验室与实践基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水电、燃气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危险化学品存放等。检查情况必须登记,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应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3、暑假期间从事研究或计划开放的实验室,实验室主任应将情况上报学院,经批准同意后报送一份至教务处。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暑假期间不开放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气瓶、仪器设备等,关好门窗,断水断电。
4、要严格遵守学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
5、要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提升防范能力。暑假期间,天气炎热,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请各实验室做好防汛、防盗、防火、防灾害等工作。暑假前,对利用实验室与实践基地进行实验、科研活动的师生及相关人员,要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汛、防火、防雷击、防盗、防中毒、防水电事故等的意识和能力。
6、暑假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和实践基地进行假期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学院领导和教务处汇报。各实验室要安排值班,值班表及联系方式贴于办公室门上,同时报送教务处。值班人员应确保联络通畅。
值班表等报送材料要在7月8日前交到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