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已于近日开始。按照规定,纳税人有在2020年进行相关内容申报的,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进行确认。先就有关说明如下:
一、哪些情况需要修改扣除内容
1.想修改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即: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注意!由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事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所以即使2021年度的附加扣除内容和2020年一样,纳税人也需要点击确认,这样扣缴义务人才能在2021年1月份完成相关的扣除。
二、如何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操作
1.打开个税App首页,显示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专题,直接进入选择“扣除年度”,然后“一键带入”。
2.依据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5.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三、几种具体情况操作
1.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注: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进入2020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0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1年的信息。
2.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
3.2021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4.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特此说明
财务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