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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关于收取和录入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发布者:姚迪 点击:


各班级:  

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学校需在学生到校后及时审核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为及时准确录入申贷学生贷款确认信息,现将2022年相关相关通知如下:

一、收取内容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外省籍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注意:1.《受理证明》右上角必须如实注明学生学号、所欠学校学杂费总金额、学生本人学院班级。示例:1993190123,目前尚欠学费和住宿费等共计XX元,XX学院X班;2.将《受理证明》下方有关“支付宝账户”等信息沿虚线剪下由学生自己妥善保留)。

2.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证明》(仅本安徽省籍学生持有)。

3.个别外省籍学生在其生源地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所持回执单与上述1.2项《受理证明》不同的,且当地经办机构有其他特殊要求(如:要求学校盖章、填写账户、寄送纸质回执等),请学生持相关证明直接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二、收取时间

1.老生应在9月9日前完成收取回执收取,班级生活委员(资助委员)同时提交附件1: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文件命名方式为:班级+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生活部邮箱:1613377372@qq.com。纸质版交至笃行楼410.

2.新生应在9月16日前完成收取回执收取,助理辅导员同时提交附件1: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文件命名方式为:班级+助学贷款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生活部邮箱:1613377372@qq.com。纸质版交至笃行楼410.

三、加强审核

按照生源地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只能选择一家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因此,班级资助委员(负责老生)和助理辅导员(负责新生)务必加强审核,一旦发现同一学生持有2份《受理证明》,务必让学生选择1家《回执证明》上交(只提交1份《回执证明》),同时需该学生写一份说明(放弃说明)附上并提交。

四、集中录入和提交 

《回执证明》收取采取集中收取上交形式,学生到校后由班级资助委员(新生由助理辅导员)审核并收齐按照银行分类后提交给学院分管资助的老师,各学院收齐各班级《回执证明》并分类整理后,农信社贷款回执单由学院学生资助联系人在10月11日前录入完毕,不要催促。国开行回执单于9月26日12:00前统一提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

 

特别注意:  

1.9月26日之后办理成功的助学贷款《回执证明》由学生自行提交给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及时汇总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