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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平台运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关于财务平台运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函〔2016〕6号)

各单位、各部门:

本学期财务平台尤其是报销业务网上申报与审核系统启用以来,报销内容与支付方式信息归集的精细化,有效推进了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对财务信息的综合查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系统正处于磨合期,再加上短信系统处于联调联试阶段,财务审核与支付效率还不尽如人意。为进一步发挥财务平台在广大教职工信息综合查询及报销业务网上申报审批办理中的作用,现就财务平台使用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财务平台的搭建有效解决了综合查询(涵盖原收入查询申报)、预算编制(涵盖项目清理)、报销业务网上申报审核的入口分散状态,为进一步实现学校综合信息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奠定了基础。目前,教职工只需使用一个职工编号和一个密码就可以登录财务平台的三个系统。

二、财务平台中报销业务网上申报与审核系统启用目前作为完全意义上的网上报销的准备阶段,旨在夯实网上报销信息填报这一基础规范性工作。年内将推出报销业务的网上审批,届时,所有票据将扫描上传,各审批人将根据票据扫描件等电子资料审批报销业务,教职工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报销业务审批审核,合法合规且与上传内容一致的报销单据将直接送达财务复核存档。

三、有关具体业务

1、报销业务网上申报与审核系统提供了个人信息修改功能,广大教职工在该系统界面“系统信息管理”模块修改个人手机号码和银行卡信息后,一方面可及时获取审核通过或退回信息,另一方面,当网报系统中支付方式选择“现金支付”或“对私转账”时,对应于具体人员(通过点击 按钮在列表中选择)后可选择不同的个人银行卡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减少录入内容(建议优先选择工资户账号,以便及时支付)。系统已将教职工公务卡尾号(5位)上传,报账人选择公务卡还款支付方式时,系统会在确认具体人员后自动填充其公务卡卡号(5位尾号),省去录入操作。公务卡被冻结、换卡等情况,请及时到财务科登记,以免国库申请支付时出错。

2、网报系统新增“撤回”功能,教职工(录入人)发现提交的报销单有错误或填报不准确时,可自行撤回修改,完整无误后再行提交。报账人可在任意时间在网上填列提交报销单,网报系统界面上显示的“今日接单总数”和“今日已接单数”为报账人网上填报提交后可到财务科现场提交单据的数量,该数量为财务人员根据工作任务计划设置,报账人在现场提交报销单据前可上网查看,当今日已接单数小于接单总数时,才可将单据到财务科现场提交,否则,请另行安排时间。

3、网上填报报销业务时,请准确填列报销内容(报销记录)以及支付方式。报销内容(报销记录)以及支付方式其实反映的是钱花到哪方面去和怎么花出去的两个方面。

报账人务必在报销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右上方“增加报销记录”(日常报销录入)和“添加报销内容”(差旅费录入)按钮,具体填报支出内容。日常报销中增加报销记录时,请根据报销内容和系统中报销内容说明正确选择。

支出方式为“还公务卡”的,应逐笔登记刷卡时间、刷卡金额和报销金额,不能合并录入,以免在申请国库支付时因看不到消费记录无法报销。

出差补助直接在差旅费录入“补助清单”页签下录入,出差补助将直接打卡(农行工资户)发放,多人同行出差的,如果补助费打入其中一人账户,录入时需根据同行人数多次选择该人,通过“确定并新增”方式操作;如分别打入同行人账户,则分别选择同行人信息,“确定并新增”,录入完毕点击“确定并退出”。2015年12月31日前出差的,因执行原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补助按原管理办法自行计算录入;2015年12月31日以后出差的,因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包干,出租车票、餐饮费票不再随差旅单报销。

4、现场提交的纸质票据须规范粘贴。由于网报系统启用后,原支出汇总单、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凭证、临时劳务工资表由从系统打印的日常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借款单等替代,各种票据必须在财务提供的票据粘贴单上粘贴。为便于存档,粘贴时,票面向上且尽量不要超出粘贴单边界,票据较大时在粘贴单上齐左上角粘贴,小张票据较多时,可从左到右或自上而下呈鱼鳞状粘贴,严禁以票粘票,票面信息被粘贴覆盖无法查看的,将被直接退回。

5、财务人员对比网上申报内容和纸质单据进行审核。因审核时,审核人无法修改填报内容,对不能报销的票据或超标准票据,通过退回或从差旅费补助中抵扣方式处理,为提高报销效率,一般选择后者,请报账人自行比对分析。

6、鉴于支付方式不同,日常报销中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票据请仍按原要求分单填报。如个人通过财务交款垫付的版面费、专利费等费用支出与需直接从财务转账的费用支出分单填报。差旅报销中相关票据可同单填报,但火车票、机票、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等必须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国库支付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或提前按要求转账。

7、网报系统启用后,财务支付数据以及提供的查询数据都将来源于报账人的录入信息,请报账人准确细致地录入相关信息,因录入数据不准确造成的银行退票退款,我处将按照挂账、延迟支付等方式处理,势必严重影响报销进度,请报账人(录入人)谅解。

8、本校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各种劳务费、评审费等相关支出,因随工资发放,可只在综合查询系统“教工收入申报管理”模块申报,其他人员的各种劳务费、评审费支付,涉及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在综合查询系统其他人员申报管理模块录入并提交审核,不涉及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在网报系统中填报。

9、目前,医药费、学生困难补助报销以及代汇费用(版面费、专利费、会务费、培训费等)不受网报要求限制,仍按原方式办理。

10、财务平台中“综合查询”系统提供了“项目账务”模块,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该模块查询经费支出和结余情况(每周更新)。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3月12日